2019年,百慕大数字资产交易法进行修订,扩大了需要许可的数字资产交易范围。此外,2019年的修正案区分了两种形式的交易所(数字资产衍生品交易所和数字资产交易所)。根据该法,数字资产业务被定义为向公众提供以下任何或全部服务的业务:
- 发行、出售或赎回加密货币、代币或其他数字资产;
- 作为基于加密货币的支付服务提供商的活动,包括提供资金转账服务;
- 充当电子交换机构;
- 提供储存服务;
- 充当数字资产相关服务提供商
该法律将数字资产定义为以二进制代码形式存在、附带使用权、具有以数字形式表达的价值的任何东西,并且:
- 用作交换、结算或价值存储的媒介,并且不是法定货币,无论是否被指定为法定货币
- 旨在表达发行方的债务或股权等资产;
- 以其他方式旨在表达任何资产或与此类资产相关的权利;或者
- 旨在表达对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应用程序、服务或产品的访问
但不包括——
- 涉及个人作为附属机构或奖励计划一部分的价值转移的交易,其中该价值不能被该人获取或交换为法定货币、银行信贷或任何数字资产;或者
- 由发行商或代表发行商发行并用于在线游戏、游戏平台或由同一发行商销售或在同一游戏平台上提供的一系列游戏的数字价值表达
根据DABA第 12 条第(3)款,数字资产业务许可证分为以下几类:
- F 级(完全许可证)- 某人被许可进行任何或所有数字资产活动
F 级许可证旨在基于经过验证的业务模型和经过充分验证的合规机制来扩展您的业务。这是完整的许可证。其有效期无限期,授权资本最低要求为 100,000 美元以上。
- M 类(修改许可证)- 根据该许可证,某人被许可在百慕大金融管理局确定的指定期限内开展任何或所有数字资产活动。
该许可证类别旨在扩大先前测试的业务模型并开发全面的合规机制。定期对活动进行监督;每月召开一次监督会议,并制定所需的关键指标。许可期限为 3 至 12 个月,并可延期。授权资本的最低要求是 100,000 美元加上强制保险。
- T 类(测试许可证)- 某人被许可在百慕大金融管理局确定的指定期限内进行任何或所有数字资产活动,以试点或测试此类活动。
T 类许可证旨在对完全或部分未经测试的商业模式、产品或服务进行试点测试,其应用范围有限、参与者数量或类别预定、报告有限、强调风险披露以及对风险披露的限制。对潜在客户进行测试。许可期限为 3 至 12 个月,并可延期。授权资本的最低要求为 10,000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