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加密许货币可证 私人金融服务

自 2015 年以来,私人金融服务公司一直在阿联酋提供服务。我们在自由区(我们是许多自由区的官方代表)和大陆注册公司并提供企业服务。自 2016 年以来,我们一直专注于加密货币和金融科技项目。如果您对阿联酋的加密货币许可证感兴趣,我们将帮助您选择合适的地区和酋长国,帮助您注册公司并获得居民签证。我们将准备您的许可申请并陪伴您完成许可程序。

阿联酋的加密货币许可证 - 监管

阿联酋的法律问题并不容易理解。要了解阿联酋是否有加密货币许可证、阿联酋的加密货币市场是否受到监管以及这是如何发生的,您需要了解阿联酋由七个酋长国组成(阿布扎比、迪拜、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 、富查伊拉和哈伊马角)。在没有联邦法律的领域,每个酋长国都有自己的法规。此外,阿联酋还有四个司法部门:阿布扎比、迪拜、哈伊马角和联邦司法机构。

阿联酋中央银行 (CBUAE) 和证券和商品管理局 (SCA) 在联邦层面监管货币和资本市场。然而,有时其他当局被授予监管金融和资本市场的权力。因此,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负责监管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自由区)。金融服务监管局(FSRA)是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自由区的监管机构。

考虑到更广泛意义上的阿联酋加密货币监管的演变,值得注意的是,CBUAE 早在 2017 年就开始监管加密货币市场。根据2017年法律,这些数字资产的所有交易都必须通过授权交易所进行,并遵守CBUAE制定的反洗钱规则。值得注意的是,监管机构正在特别关注虚拟资产用于非法目的的问题。

2020年,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金融服务监管局(FSRA)发布了关于ADGM数字证券市场监管的指南。 2022年,《虚拟资产行业行为规范指导意见》发布。 2020年,证券和商品管理局(SCA)还发布了《加密资产条例》(CAAR),对阿联酋加密资产的关键方面进行监管,从发行和推广到交易和托管。 2022年初,迪拜酋长国还通过了《虚拟资产法》,并成立了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作为迪拜虚拟资产市场的主要监管机构。

2022 年第 4 号《迪拜虚拟资产监管该法律适用于整个酋长国,包括特别开发区和自由区,但迪拜国际金融中心除外。

阿联酋加密货币许可证和虚拟资产监管局 (VARA)

 

 

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是迪拜酋长国虚拟资产的唯一监管机构。

VARA 的创建是为了实现上述法律的目标。该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和财务自主权,并隶属于迪拜世界贸易中心管理局 (DWTCA)。 VARA 将负责迪拜大陆和自由区的该行业的许可和监管。 VARA 的管辖权不延伸至 DIFC,并控制在迪拜(但在 DIFC 之外)进行的虚拟货

阿联酋的加密货币许可证

 

币领域的活动。目前阿联酋大陆和 DIFC 之间没有护照制度,这意味着公司必须选择从哪个司法管辖区获取许可证。希望在阿联酋大陆和 DIFC 运营的公司必须在两个司法管辖区获得许可证。

该部门将与阿联酋中央银行以及证券和商品管理局合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其职责包括组织、制定规则并建立对虚拟资产相关活动实施的控制,包括管理、清算和结算服务,以及虚拟资产类型的分类和确定。

迪拜 VARA 的目标

根据建立强大数字经济的计划,迪拜虚拟资产监管法制定了保护投资者权利和管理行业的法律框架。 VARA将解决以下任务:

• 提升迪拜国际中心地位,增强其发展数字经济的竞争力。
• 提高虚拟资产服务意识并吸引对该行业的投资。
• 吸引专门从事虚拟资产的公司来到酋长国。
• 制定虚拟资产市场参与者规则并预防非法活动。
• 对与虚拟资产相关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管和控制。

根据《迪拜虚拟资产监管法》,迪拜虚拟资产监管局拥有以下职责和权力:
• 提出与虚拟资产服务监管相关的立法。
• 制定虚拟资产服务监管的战略规划和总体政策。
• 监管、控制和管理与虚拟代币和虚拟资产相关的流程。
• 监管、授权和监控虚拟资产公司的合规性。
• 制定管理虚拟资产领域活动的规则。
• 对不同类型的虚拟代币和虚拟资产进行分类,并建立交易规则和标准。
• 与迪拜数字管理局一起保护受益人的个人数据。
• 监控虚拟资产平台和钱包以及分布式账本技术,并防止操纵虚拟资产价格。
• 提高用户对虚拟资产及其相关风险的认识和了解。

迪拜独立虚拟资产监管机构 VARA 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正式开始活动,发布了特别许可规则。 VARA 发布了在迪拜酋长国开展虚拟资产营销活动的指南以及对不遵守这些指南的法定罚款和处罚。

VARA 条例以两项单独条例的形式发布:关于虚拟资产领域广告和营销活动监管的 2022 年第 1 号行政令(“营销条例”)和关于罚款的 2022 年第 2 号行政令以及对不遵守规定的处罚(“罚款规定”)。

 

 
营销规定

阿联酋的加密货币许可证

 

营销法规制定了虚拟资产的促销和广告规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加密货币和收藏代币。 《营销条例》中讨论的营销和促销概念具有最广泛的解释。该条例还提供了允许用于营销和促销目的的行为的非详尽清单,包括通过传统和现代电子渠道进行的所有形式的通信。营销包括使用社交媒体、名人代言、广告牌或任何平台上的一般广告。

虚拟资产的营销可能由未在迪拜酋长国获得许可的组织进行,因此该法规具有治外法权,适用于国内外组织,无论其是否拥有 VARA 许可证。适用《营销法规》的关键条件是目标市场,如果该组织的目标客户和迪拜居民,则适用《营销法规》。

一般来说,《营销条例》规定了任何营销活动或虚拟资产促销的形式和标准。一般来说,营销活动不得具有误导性,必须包含明确的免责声明,并且不得通过暗示或建议使用借入资金购买虚拟资产来促进销售。

阿联酋的加密货币许可证,位于 DMCC

为了刺激加密资产的使用,迪拜商品中心(DMCC)为加密货币和区块链公司开设了加密中心。

作为加密和区块链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中心,DMCC 非常适合与区块链解决方案开发、代币发行和自有加密资产交易相关的项目。

DMCC 中的加密货币许可证仅颁发给值得信赖的项目。有两种类型的加密许可证:

加密货币交易许可证:

加密货币交易许可证允许您以自己的利益和自己的资产进行交易。该加密货币许可证并不暗示或允许提供交易所、经纪或第三方资产管理服务。
所需的最低资本为 50,000 迪拉姆。

分布式账本技术服务许可:

在这种类型的加密许可证下,公司可以提供数据库管理服务并提供分布式账本技术。该许可证旨在颁发给专门从事开发而不公开提供服务的公司。

阿联酋、DIFC 的加密货币许可证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DIFC) 的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 (DFSA) 于 2021 年 9 月开始监管加密货币行业,引入了投资代币的概念。 DFSA 目前的重点是对认可的加密货币代币的监管制度进行大规模变更,该制度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生效。此警报概述了不同类别的加密代币以及根据 DFSA 监管制度的变化对加密代币公司的要求。
 

投资代币与加密代币有何不同?

投资代币可以是证券代币(例如股票、债务、证书、单位或结构性产品),也可以是衍生代币(期权或期货)。
 
DFSA 将加密代币定义为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代币:
1. 用于或拟用作交换媒介或支付或投资目的。
2. 授予满足 (a) 段要求的另一种代币的权利或权益。
通过矛盾来理解加密代币的定义也可能会有所帮助(即简单地说,加密代币不属于以下任何一种):
– 安全性
– 衍生品
– 收藏代币(NFT)
– 实用代币
– 阿联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加密代币也不包括私人代币或算法代币。
根据 DFSA 规则,只能使用认可的加密代币在 DIFC 内或从 DIFC 进行交易。

什么是公认的加密代币以及 DFSA 将如何评估它们?

DFSA 对接受的加密代币的评估与 FSRA 对接受的虚拟资产的评估有些相似。 DFSA 根据以下标准识别加密代币:1. 加密代币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状况,包括是否已被另一个认可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评估并批准使用。
2. 加密代币的透明度,包括其目的、协议、共识机制、治理机制、创始人、关键人物、矿工和重要持有者的详细信息。
3. 国际加密货币市场的规模、流动性和波动性。
4. 加密代币所用技术的充分性和适用性。
5. 与加密代币相关的风险水平是否足够,包括与治理、法律和监管问题、网络安全、洗钱、市场滥用和其他金融犯罪相关的风险。
最常见的加密代币类型是加密货币和稳定币(即为了维持价格稳定而发行的加密代币,其价值根据货币、商品、黄金或其他资产的价值确定)。一般来说,加密货币所有者不会获得与通常涉及投资的权利类似的一揽子权利。更一般地说,加密货币充当其原生区块链的虚拟货币,其中交易确认通过各种形式的去中心化共识机制进行。值得注意的是,期货合约或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也可以以加密货币的形式发行。然而,这些衍生品将被视为投资代币,而不是加密代币。同样,如果与代币相关的安排是集体投资基金,那么该代币将被视为股份,因此被视为证券,而不是加密代币。
 
 

可以使用 DIFC 内或来自 DIFC 的投资代币和加密代币进行哪些金融交易?

允许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或清算投资代币。与他们的交易可以由作为委托人或代理人的交易商进行,也可以由财务顾问通过投资代币组织投资交易或进行资产管理。认可的加密代币可以成为委托人或代理交易的标的,或者在进行投资交易时予以考虑。它们也可以由资产管理者管理。此外,允许将其转移以妥善保管。认可的加密代币的交易需要多边交易平台许可证和 DFSA 批准。但是,众筹运营商不得提供加密代币;除有限情况外,金融服务提供商不得将其用作其货币服务业务的一部分;不能在有组织的交易大厅(OTF)上进行交易。

哪些是禁止和排除的代币以及不能在 DIFC 内或从 DIFC 进行的相关金融活动?

禁止对未获 DFSA 认可的加密代币进行金融促销。算法代币和私人代币被视为禁止。隐私令牌是一种被禁止的加密令牌,它使用具有隐藏、匿名、复杂化或防止跟踪有关持有者身份、加密密钥、当事人和交易价值或受益人的信息的技术。算法代币也是一种被禁止的加密代币,它使用算法来增加或减少供应,以稳定或减少价格波动。持牌公司应同样对待加密代币质押和去中心化金融(DeFi),因为质押只允许向非零售客户提供,贷款只能以借款人参与证明的目的进行。权益机制。

DFSA 规则要求计划交易认可加密代币的公司做什么?

从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所有目前提供或计划提供与 DIFC 内或来自 DIFC 的认可加密代币相关的金融服务的公司都需要从 DFSA 获得适当的许可证。为此,公司必须通过 DFSA 网站向 DFSA 提交预申请。需要明确的是,这也适用于现有 DFSA 授权的公司,这些公司希望修改其现有许可证以将交易纳入认可的加密代币中。

阿联酋 ADGM 的加密货币许可证

2018 年,FSRA 发布了针对从事“加密资产”交易的公司的监管框架,该框架包含在《金融服务和市场条例》(FSMR) 中。该监管框架根据全球趋势定期更新。最后一次更新于 2022 年 9 月发布,并附有详细指南。

在ADGM自由区,FSMR将虚拟货币和代币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目前受监管的数字资产,包括虚拟货币、数字证券、法定代币(完全由法定货币支持)以及衍生品和基金。第二类包括实用代币(例如,可以交换以访问特定产品或服务的代币,通常使用 DLT 平台提供)。

目前,ADGM 的最终监管原则尚未确定,但根据最新的更新,对申请人的要求将相当严格,并将符合加密资产监管的全球趋势。
阿联酋加密货币法规的发展前景

从长远来看,阿联酋和迪拜政府已经制定并不断审查其区块链战略。
迪拜还率先参与了“元宇宙”——一个促进人与人之间互动的虚拟世界在线网络。 2022 年 3 月,迪拜酋长国宣布计划在虚拟宇宙中创建一座名为“One Human Reality”的模范城市。随后,迪拜宣布成立高级委员会,负责制定迪拜的虚拟宇宙战略,监督酋长国未来的所有技术发展,并加强迪拜作为全球虚拟虚拟技术中心的地位。此外,VARA 在 Sandbox 元宇宙中创建了 MetaHQ。

根据同一战略,阿联酋中央银行推出了数字货币,作为其 2023-2026 年路线图的一部分。阿联酋中央银行还正在参与由多个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多中央银行数字货币,m-CBDC)的联合试验,中国、香港和泰国也参与其中。该试验涉及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外币支付。该试验基于 Aber 项目,这是 2019 年阿联酋和沙特联合试点项目,成功证明了区块链技术可以促进跨境交易。

与此同时,阿联酋的公司已经开始接受虚拟货币的使用。

由于所有阿联酋联邦和地方机构都将发展数字经济作为重中之重,很难想象阿联酋不继续开发虚拟货币和支持基础设施的创新,包括增强消费者对该行业信心的监管框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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