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 年百慕大公司法是监管百慕大公司的主要法律。自然人的权力和权利也适用于百慕大公司。英语是百慕大立法的官方语言,公司文件也以英语编写。
如果在百慕大成立一家公司用于国际投资或贸易,则公司类型为豁免公司。如果在百慕大成立任何其他类型的公司,百慕大居民应拥有该公司至少 60% 的股份。
百慕大公司应选择一个与现有公司名称显着不同的独特名称。理想情况下,至少应提交三个不同的公司名称,以便审批过程更快。百慕大的公司应在当地有一个注册代理人,该代理人有当地的办公地址。
应选择用于处理服务请求和发送官方通知的地址。所有百慕大公司都应至少有一名股东。该股东可以是公司或个人。出于隐私考虑,允许代理股东。
通常,在百慕大成立公司的时间为三周。百慕大没有空壳公司。
百慕大公司必须至少有两名个人董事。董事们将任命总裁、秘书和财务主管,即公司的三名官员。董事和股东的姓名并未登记,因此仍处于保密状态。只有公司的组织大纲和章程细则可供公众查阅
通常,百慕大的豁免公司的标准资本为 12,000 美元。这分为 12000 股普通投票股,相当于每股资本至少 1 美元。发行的股票可以带有或不带有任何投票权。优先股、可赎回股票和记名股票是允许的其他一些类型的股票。不允许不记名股票。
如果公司在百慕大不拥有任何房地产,并且在该国没有任何商业活动,则百慕大公司将免征所得税和公司税。法定资本为 12,000 美元或以下的百慕大公司的年度注册费为 1,780 美元。年费根据授权资本额按比例增加,对于授权资本为 5 亿美元或以上的公司,年费最高为 27,825 美元。百慕大公司不必保存年度记录或在百慕大举行年度股东大会。